2006-08-23

“V”和《肖申克的救赎》

这几天的事情回忆起来很有意思,先是在周末看了《V字仇杀队》,然后就发生了众所周知的“咔嚓”。今天中午,收到了吴文娟编辑惠赠的新书,四重牛皮纸包裹,缠绕在上面的透明胶带能够环绕赤道三周半。上牙,扯开一看,呆了。斯蒂芬.金的《肖申克的救赎》。

抱着书冲上出租车回家,在车上读了一半,然后淋着大雨回到家,读完剩下的一半发觉自己还没干。电影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无法忘记其中播放《费加罗的婚礼》一段,然后就是在楼顶浇沥青喝啤酒的一段。它们都在诉说什么叫自由,可惜原书里没有放唱片的那一段,电影编剧真是神来之笔。很自然地,我把《肖申克的救赎》和《V字仇杀队》做了一番比较,因为这样那样的巧合。

如果我现在才18岁,那么我会毫不犹豫地说《V字仇杀队》比《肖申克的救赎》棒。因为里面的悲情和悲悯让人热血沸腾,尤其是看到无数个“V”走向广场的一幕,尤其是看到他们一起脱下面具的一刻。眼泪流下来,体温升上去,只想放声嘶吼,撕裂衬衣,捶打胸膛,然后跳进屏幕中的人流中去。不为什么,就为了和那些人站在一起,站在一起就好了。

《V字仇杀队》我觉得是个关于恐惧的故事,它告诉观众克服这种特使的恐惧的两种办法。一种是因为大爱,因为看到可爱的人死去而产生巨大的悲悯之心,看到坚持信念而殉道的人死去而产生的巨大悲悯之心。这种悲悯和令人绝望的恐惧相比,完全能够超拔其上,变成一种无差别的大爱。因此会放弃个人的小小命运,融入这种大爱之中,和千万个前人的命运融为一体。那么,这种时候死亡的恐惧就为爱所消退,才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恐吓到自己。

另外一种是破除对恐惧的恐惧。恐惧自身是有极限的,但是对于恐惧的想象和担忧却毫无止境。通过想象和传言,恐惧会被放大很多倍,超乎一个人想象中的承受极限。而事实上却不是如此,只有恐惧者本身才去制造恐惧,以此保护自己。无论是这种恐惧的施者还是受者,都服从这条定理。但是,受者的人数更为巨大,一旦明白了这个道理,恐惧就消逝了。而这种信心更通过周围的人群得到肯定,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样把效应扩散开去,速度越来越快,人数越来越多。而每多一人,就增加了一分信心,传递一份肯定。最终,恐惧终被驱散,人们明白了谁应该怕谁。

但是,我现在31岁了,我更喜欢《肖申克的救赎》。知道为什么?因为《V字仇杀队》造就的“无惧”让我觉得悲伤,当我看见穿着“V”的衣服被击中倒地的小女孩,从她面具下面流出来的金色头发时。《肖申克的救赎》讲的是另外一个故事,很多人觉得那事关坚毅和智慧,但是我觉得那是一个关于时间的故事。热情总会退却,激情总会消散,最珍贵的是在日复一日里寸土不让,因此一把小锤在19年后能凿穿墙壁。怎么理解时间,就会怎么理解生命。如果时间是由瞬间构成,那么生命将足够精彩壮烈,但是不能足够持久。如果时间是漫无边际的海洋,那么如果想要抵达彼岸就需要比激情更为持久而有力的东西支持。

星光永远没有烟花绚烂,但是烟花却不能一直指着正北的方向。不需要有多么热烈,但是有多么强悍就应该多么强悍。书的结尾写道:

“我希望安迪在那儿
我希望我能成功跨越美墨边界
我希望能见到我的朋友,和他握握手
我希望太平洋就和我梦中所见的一样蔚蓝
我希望。。。。。。”

需要怎样的锤炼才能有如此坚固的信念?需要怎样的时光流逝才能保持这种热望绝不消退?我觉得,这种坚固才是真正令人敬畏的东西。它柔弱似水,却水滴石穿。不必在意时间,因而得到永生。非常在意生命,所以才在一分一秒的流逝中日渐强悍。

2006-08-22

驯人之乐

人类驯养动物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有的是为了解决食物所需,比如说猪、羊、鸡、鸭、鹅。有的是为了解决自身防卫问题,比如说狗。有的是为了充当打猎工具, 比如说鹰隼和鹭鹚,当然还包括前面提到的狗。还有的是为了解决交通运输问题,比如说马、牛、驴、骆驼及大象。甚至还可以是为了娱乐,比如老虎、狮子、海 豚、猴子等等。

动物有野性,也就是动物自己的天性,未必乐于为人所用,所以就得驯养。以鹰为例,中国很多地方都有驯鹰人,但是方法大有不同。北方人驯鹰的方法是“熬 鹰”,把鹰放在悬垂着的横杆上。鹰站不稳,随时得保持清醒才能稳定平衡,否则就会从横杆上掉下来。驯鹰人几天几夜不睡,陪着鹰一起熬,熬到鹰彻底崩溃,彻 底放弃,于是就驯服了。

而南方人只选取幼鹰,把它们的眼皮缝合上。每天饲养它们各种饵料,让幼鹰和人熟悉。过一段时间以后,把眼皮放开,于是驯鹰人就成了它在这世界上唯一一个亲 人,也就是说,鹰就被驯服了。我猜测南方的鹰和驯鹰之间一定有很复杂的情感,甚至不排除存在爱情的可能性。但是这种猜测过于繁琐,还是留给小说家门去展开 论述吧。

对于驯服的动物也要使用得法,如果人类在驯养的动物面前体现不出智性的光芒来,那么对于动物来说那就是纯粹的灾难。美洲人在没有和外部世界接触之前,始终 没有发明出轮子来,所以那里的马就非常辛苦。载重的时候,印加人会用两根长杆做成担架状,一头让马背着,另一头放在地上。杆尖触地的摩擦力比较小,马就那 么拉着担架上的货物前进。从这个角度上看,马儿的确很辛苦,杆尖再坚硬再光滑,和轮子相比,阻力还是太大。

不过和它们在古罗马帝国的兄弟姐妹相比,这反而是种幸运。在古罗马早期的浮雕壁画上,负重的马匹总是头高高抬起,显得很昂扬的样子。同时,在罗马的法律中 有一条规定:两匹马不得拉超过500公斤的货物。这让历史学家很感兴趣,因此做了详细的研究。结果发现,虽然古罗马的马有车轮可用,但是古罗马人用的是软 轭,也就是套在马颈肩部的带子,马的力量透过马轭拉动重物。当货物重量太大时,马轭陷入肌肉,使马窒息。专家们做了测试,两匹马如果去拉500公斤以上的 货物,很可能双双陷于窒息,这就难怪古罗马的马在拉东西的时候很昂扬的样子,它们快憋死了。

在这个问题上,古罗马人就不如中国人聪明,中国人很早就发明出了木制的硬轭,在受力时不会变形,把力量分散开来,而且不会陷入肌肉。因此,马就能拉动更大 的重量。有中国人这样的马主,是马儿的幸福。当然,归根到底什么主人都是糟糕的,不如在野地里自由奔跑、饮水、吃草、交配来得快乐。不过那是站在马的角度 上说话,毕竟我们不用尾巴赶苍蝇。

即使在今天,我们进入工业社会很长时间了,很多人还在驯养动物。为了教会自己家的小狗上个厕所,捡来骨头而高兴不已。如果养的是傲慢的猫,主人甚至会为了 那东西懒洋洋躺在沙发上伸出前爪打个招呼而兴奋莫明。我不养狗,也不养狗,家里甚至连盆文竹、仙人球都没有。然而那种人类远古洪荒时代里就有的驯服动物的 热切依然流淌在我的血脉里,这种热切总要让一个人找点什么来驯养一下,所以我选择进化序列顶端的人类。

在驯养各种动物中,驯人的难度是最高的,而且未必能找到合适的目标。幸运的是,我们有互联网。在网上,有很多合适的驯养对象,比如说昨天晚上我玩的这几 只。他们头脑简单,体力充沛,用来驯养最合适不过。打上一个耳光,然后指定一个地方让他们刷屏,他们立即就乖乖地去了。说句心里话,比驯猫驯狗好玩多了, 而且相当有成就感。

这种可供驯养的人类一度是网络上的危害,很多人怕了他们的谩骂和刷屏。但是考虑到在网上有如此之多的“沉默的大多数”,这种高度的行动力着实让人欣赏,而 且可以加以利用。最低限度上,昨天晚上我要求他们把我的BLOG刷上17万点点击,他们很努力地做到了,活活刷了6000点出来。为他们想一下,这的确是 很不容易的事情,全手工刷屏。即使有三个人,每个人都分了两千下。有人说世上没有免费午餐,这话不全对,如果你懂得驯几头人玩的话,确实有免费点击。

他们能做的事情不止是刷屏,只要给予他们适当的刺激,他们就能和巴甫洛夫的狗一样在铃声和胃液之间建立起联系来。昨天晚上的肇因是他们中的某一个为了黎宛 冰辩护,被我一脚踩中了尾巴,所以立即HIGH了三个小时。从这里就可以看到,只要给予合适的刺激,他们能为你做任何你想在网上做的事情。关键在于你得了解这些人的习性,并且在合适的部位来那么一下子。

驯什么都不如驯人,没事大家也驯两头玩玩?

牛博网联系方式

地址:http://groups.google.com/group/bullogstopped?lnk=la&hl=zh-CN

那里会有更新的消息。

PS.老罗已经不咳嗽了!

RSS修复

作为一名网人,应该学会“习惯”。等三十年后,第一批上网的人如果还在,大家应该开个趴体。到了那时候,我一定得练好一手毛笔字,一人送个“忍”字。不过真到了那个时候,也许每人送个“乐”字也不一定。

意淫结束,谈点正事。

在我的bloggoing被封以后,我现在同时又失去了两个BLOG。幸亏我一贯保持三个BLOG,所以没有遭到覆灭性的打击。在上上上次搬家的时 候,网友们教我了个乖,烧了一个RSS地址。作为应急方案,我立即把这个地址更改为现在的RSS,所以抓虾上应该显示正常。事实上,如果有RSS阅读器或 者订阅频道,那就记得这个地址好了:http://feeds.feedburner.com/caitou

无论我的BLOG被封掉多少个,只要这个烧制地址还在,我稍微修改一下就能继续写BLOG,别人也能继续看见。

这也隐约提醒了我点什么,但是我现在一时想不起来。一定存在某种技术手段的,这里是网络。。。。。。

启动紧急备用BBS

caobian.info的服务器速度太慢了,启动紧急备用BBS: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hecaitou?hl=zh-CN

2005-10-07

戒烟元年八月十一日,四海一家

从IP地址上看,我的访客里七成位于南中国,长江-淮河一线以南。一成半位于北中国,还有一成半位于国外。假期即将结束,猛然想起国外的这些朋友来,大约只有今天这个周末,大家才能环球同此凉热,四海一家放假吧?

论 坛里看见有身在日本和台湾的网友发贴,说是来节日值班,心里觉得有些酸楚。看自己人放假,心里总归是不大舒服。而到了各国放自己的国庆假,却又是个外人, 始终隔了一层。好像我1995年放春假不回家,中午时分拿了碗去食堂打饭,汹涌的人潮各自背了行李扑面而来,直奔广州路的大门,破门而去,而我只身逆流而 上去食堂。校广播室那帮王八蛋还欢天喜地的放肯尼基的萨克斯风《回家》,一种被全世界遗弃了的感觉顿时自上而下笼罩全身,直想敲了饭盆唱一曲《思想起》。

回 到宿舍,房间里空空荡荡。一个人玩房门,开了又关,关了又开。因为可以听见回声,经久不散,在走廊里回响不已。平常时候,即使到了12点以后,还有人在走 廊里踢球打牌聊天,断然听不到这种回声。如今十室九空,回声特别清晰,听到上瘾。门撞锁而闭,木框相击,木地板和门接角之处会有灰尘扬起。觉得反复开关几 次,应该有穷尽之时。没想到玩了半个小时,那灰尘依然故我,不见有半分衰减之相,才突然觉得竟然已经如此无聊。

搜集全寝四条棉垫,统统垫 在身下,换了干净床单上床看书。冬日透过长窗照了进来,躺在厚垫上觉得棉软无比,周身温暖舒适,也就这么睡着了。接下来的几天,按时吃饭,按时打水--- 因为一个人住,没有人邀约,错过饭点就无饭可吃,无水可饮,日子反而比上学时过得规律。我的意思无非是两点:

一、 远离故土,要自己找点乐子。二、生活若是能正常运转,也没有多大伤感的地方。

看 国内放假,我觉得总好过在国外和别人一起过圣诞。留学生们聚在一起,大吃一顿,说说故乡的事,总是说者有心,听者无意。看似温暖,其实只是一班根本不相关 的人聚起来取暖而已。别人说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一群中国人大家聚在一起,应应节气,打发假日时光。定居国外的要好点,大家开了车相互拜访,切磋厨 艺。即使是满厨房乌烟瘴气,最终能集合在客厅喝酒聊天看国产录影带,多少是在家里,关起门来就身在中国了。这也算得是反求诸己,精神所至,处处故乡。

今 天周末,国外的兄弟姐妹和我们一样休息。一旦闲下来,看论坛网站全在休息,估计又要怀想当年国内种种。所以,今天估计要特别难过一点。不过老天十分公平合 理,东西十二个时区。等到明天开始,国外继续周末,国内全部上班。身在国外,大可以手按F5,不到一分钟就能看见新贴纷纷出炉,讲述各种国庆逸事。相当于 国内的各路神仙都不休息,陪你过周末,也是乐事一桩。

嘻嘻TV此时不过念电报而已,或是来一新闻集锦,请海外各路人马镜头前做马肥衣鲜祖 国花朵状。而和菜头写BLOG怀海外诸人,情谊深切。以一人之力敌一国家电视台,不亦NB乎?若我在海外,在这样的假期,估计也会忙得很。与菜头大醉,听 菜头讲单口相声,估计会是最受欢迎的节目。如此想来,吾亦不卡哇依乎?

唯其如此活宝,所以我被单独流放昆明。北京诸友FB,上海诸友大嚼,广州诸友持大螯就黄酒,我独在昆明,又和在国外有何不同?感同身受,四海一家。上网写博,国庆快乐!

一种Prompt写法

  今天这张图值得一说,因为它的生成方式有些特别。它和我其他的插图在制作工具上没什么两样,都是使用Midjourney 5.1 版本。但是,它的Prompt却还是我第一次见到。 这里我先把它抄录下来: A highly detailed impressionist pain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