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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4

《蚱蜢---游戏、生命与乌托邦》




《蚱蜢---游戏、生命与乌托邦》是一本哲学书,但是却用了诙谐有趣的写法,一般大众也勉强可以读,但我还是认为它更适合受过完备教育的读者。虽然今天的完备教育也不怎么样,不过读起来至少不会太过吃力。

一看到诙谐有趣的写法,可能就有人会想到《苏菲的世界》这种哲学普及读物。不一样的,类似《苏菲的世界》这种书讲述的其实是哲学简史,把各个时代,不同流派的哲学观点编进故事里,试图让读者有一个对哲学史纵览的全局的概括印象。

而《蚱蜢》这本书是一本专书,专书的意思是不扯其他的问题,单就一个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在这本书里,它讨论的是游戏。关于什么是游戏,游戏的构成条件,以及最后推论出来的那个令人惊诧的结果:如果未来是一个乌托邦社会,人类得以从工作中解脱出来,那么势必也会从道德、宗教和艺术中解脱出来,全然自由的人类将以玩游戏作为唯一的存在方式,我们在今天要为游戏的到来做好准备。

如果你认为这本书是讲如何设计游戏,如何埋付费点,如何调整难度曲线达成最大付费率,那么多半会很失望。因为它所说的game,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从官兵抓强盗一直到国际象棋,都属于它要讨论的范畴。其中,并没有游戏人想要的所谓“干货”。不过我认为,如果读通了这本书,可能赚钱也不是件很困难的事情。

我个人如此推崇这本书,并不是作者用一本柏拉图式对话体的魔幻小说反击了维特根斯坦的观点,这些内容在序言和后记中有很充分的说明,不劳我费力了。我推崇它,是因为整本书非常完整地展示了如何通过定义出发,一步一步论证清楚一个问题。每一步都有反问和诘难,但也一点一点廓清问题的边界,确定问题的核心。在中国,即便受过完备高等教育的人也很少有这样的训练,有这样森严的法度。因此,它具有极高的价值,这就是我所谓站在电玩店看别人一个币打通关的意思。

当然,如果你是哲学专业,或者哲学爱好者,那么这本书会给你带来更多的乐趣。但我又以为,这本书并不局限于哲学,它给我的许多东西启示无关哲学,反而是对现实生活和现实世界增加了许多新的理解和思考,甚至是对于戏剧的理解,也大有帮助。

很好的书,如果我早十年读到,可能现在会英俊得多,难说还有头发也不一定。


注:此书只有台版,繁体字,售价颇贵。


Update: 

2022年6月,本书同名简体字版本已经由重庆出版社发行。7月,微信读书上架。

2020-10-12

皮克斯的秘密

 


如果你是通过邮件订阅这个博客,那么你知道《槽边往事》已经超过10年时间。这也就意味着你和我一样,已经老去了十年。想明白这一点,我决定把关读完创新公司---皮克斯的启示》之后的感想发在这里。大家既然都已经三四十岁,经历过一些事情,那么应当有讨论的共识,发在这里也更为合适。

这本书我在十一长假期间读完,觉得它其实是两本书。一本书讲述书呆子从校园里出来,带着一身技术和技术人脉,如何管理一家公司;而另外一本书则是谈如何保持创意,尤其是如何在文娱领域内用集体创作的方法,可靠、稳定、持续地输出成果。其实,其中的任意一个话题都很大,也都值得专门出一本专书。但卡特姆愿意那么写,谁又有办法阻拦呢?

在管理学的部分,谈到了许多管理公司过程中很常见的问题。不过却依然让人依然觉得亲切可信,主要原因我以为是皮克斯做得很成功,而作者又是真正的决策者和执行者。所以,看到他在书里抱怨管理学的书没什么用的时候,让人忍不住哈哈大笑,有一种同时天涯踩坑人的亲近。这种书最大的价值,我倒不觉得是从中学习到什么经验。而是让人看到强大如皮克斯也有掉坑里的时候,会让此时此刻还在坑里的人觉得宽慰,也就是有一种精神抚慰作用。

至于说皮克斯管理层设定命题:为什么伟大的公司不声不响地倒下,谁能打破这种魔咒?更像是《基业长青》的续篇。问题是这看起来更像是一种非理性的执着,Yahoo不倒的话,今天的互联网世界又会怎样?它会买下多少互联网产品,然后把它们统统做死?这对于互联网以及互联网用户是件好事情么?当然想要给公司续命,让伟大无限延续下去,也不是什么错误的想法。更何况,从任何一个出发点前景,也许都能挖掘出有效的方法。

比如再这本书里反反复复强调的主动出击,公司管理层要不断去找潜在的问题,在问题还没有酿成大错之前加以弥补修正。这可能是个有效的方法,不过也可能只有皮克斯能用。这群人能够找到时间、精力和资源上的动态平衡,业务也做了,钱也赚了,团队也培养了,还不耽误主动查找问题,去做伤筋动骨的修正。换了另外一家公司,这么操作可能是致命的。

我自己最感兴趣的是保持创意那一部分。因为我非常想知道这些年来皮克斯是怎么做的?看上去完全不可思议,一家公司竟然可以如此稳定高效优质地出品那么多独特、有趣、充满想象力的作品。为什么它们没有陷于灵感枯竭?为什么它们不会遭遇创作滑坡?而且,这还不是单枪匹马可以完成的工作,是数百人的团队合作完成一个项目。有时候,还是多个项目并行开发,意味着创意之火同时在不同团队里燃烧。

看完这本书,我倾向于相信皮克斯的确有一整套方法,让创意持续迸发。包括不局限于:平等友善正面竞争的企业内部文化,较少的层级管理和较大的职工自由度,以及对故事本身和影片品质的坚持等等。但依然缺乏足够的实例,证明这套方法是一个通用模板,其中的各个元素是创意的决定性因素。因为整本书里,唯一按照这套方法在皮克斯体外运行成功的例子是迪士尼动画。不过依然是皮克斯的人前去管理,在那里复制了皮克斯的企业文化氛围。

在我看来,真正的秘密是何以有这样一批人,整整齐齐聚集在皮克斯。然后,何以每一次都对社会大众的心态把握如此准确。这大概是不可能教授的,大概也不可能拆解分析。当然有人会反驳说,这正是皮克斯一点一滴,多年来打造形成的结果。几个核心成员为团队的每一位成员找对了位置,找对了工作方法,找对了合作模式和贡献方式。但是,这种说法不正是所有成功学做过的那样么?在一个成功的结果基础上,为先前所有的东西找到合理性,并且安放在某种运行模式的关键位置上,宣称这套模式是独特而有效的。之所以别家做不到,那是因为没有找到这套模式。为什么没有找到?是因为它们不成功。循环论证,用成功在论证成功本身的合理性。

但我还是推荐读一下这本书。原因也很简单:整本书里有一种充满乐观和激情的企业家精神,能看到皮克斯的人对于自己事业的专注和投入,以及他们对创意孜孜不倦的追求。也就是说,无论读者目前身处怎样的局面,看到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在有滋有味干得挺有劲,会因此而受到感染,激发出内心的热情。在这漫长的一年接近尾声的时候,需要一点热情,需要一点干劲,好把内心和生活照亮。最低限度,知道皮克斯是如何做成那些脍炙人口的动画影片也是好的,起码你可以在餐桌上告诉你的孩子们。

最后,书中谈到乔布斯的部分也极为动人。乔布斯是个极为复杂而矛盾的家伙,这本书站在友人的角度,提供了读者理解乔布斯的新角度。

预祝阅读愉快,心情良好,血压稳定,睡眠充足,头发牢固!



2020-09-23

2009

 


我认为事情始于2009年。从那一年开始,随着Android问世,3G普及以及智能手机的爆发,开启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以此为分界,之前的互联网世界变成了古典互联网。我还认为古典互联网和现代互联网的区别,并不在于用户从PC端迁移到移动端,或者是从未上网的大量人口径直通过手机进入互联网世界。而是在于人们心智上的改变,网络世界不再是现实世界的平行或者补充,而是取代了现实世界,逐步成为人们每天流连最多时间的处所。

《黑客帝国》的隐喻其实是对未来的洞见,现实世界里并不需要维生舱和脑机接口那么麻烦的东西,一人有一部手机或者一部平板,人们就可以活在另外一个世界里。每天24小时,8小时吃饭睡觉,剩下的16小时里大约有10小时都交给了网络世界。一开始,人们认为移动互联网只是用于填充通勤和等待的碎片时间。但是所有碎片时间加起来,已经超过了现实生活的时间。可以说,人们简直是敲碎了整块的时间去饲养手机。

善恶不是我想讨论的主题。

他们说,信息介质的不同形态,决定了内容。如果这个判断是正确的,那么可以把PC时代的互联网内容视为人类文牍传统的延续。PC和一本书,一个卷轴,一个碑刻并没有什么不同,重点是它所承载的文字内容。但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可能并非如此,手机和平板是另外一种东西。我从未在PC时代见过任何电脑音箱的销售,能够与今天手机配套耳机的销售相比拟。也从未在PC时代见过有那么多人如同今天那样疯狂消费图片和视频。目前看起来,移动手持端这种信息介质好像更加偏好颜色、声音和运动。即便是图片,也是表情包更受欢迎,而在表情包里,GIF更受欢迎。

阅读处于什么位置?在前互联网时代和古典互联网时代,日常生活中的阅读占据多大比例?我想,除去报章和杂志,可能不剩多少。图书销量就在那个地方,说起来反而是现在图书的销售量还要更高一些。那么,当网络世界取代现实世界,成为人们耗费时间最多的地方,计算一下其中的投射关系,在网上阅读的人也应该不多才对。这样说起来,在BBS时代,在Blog时代,那么大比例的人去写作和阅读,反而是偏离了正常范围。

但我猜想,网上阅读的人群的绝对数量应该是在提升的。因为移动互联网把原先吃完饭看电视的人,把本该做饭却在等外卖的人都拉到了网上。总有一部分人是溢出的,总有一部分人是游戏、视频、社交网络所无法全部吸纳的。他们被骗来阅读,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因为这样那样的互联网产品功能,所以人数应该比以前有所提升才对。

问题是,他们被什么产品或者平台承接?我所知道的阅读平台,无论是严肃的还是通俗的,好像都陷入了流量停滞,都陷入了付费率下降。对于流量洼地或者红利枯竭一类的话题,我不感兴趣。因为从史前互联网开始,当时人们教导我的心态就是:这些事情和你无关,流量下跌说明用户对产品或者内容不感兴趣。为什么不感兴趣,或者说,他们需要什么新形态,这才构成一个问题。

设想这样一个人,他的儿童时代看的是带插图的童书,少年时代看的是课本,业余时间玩游戏刷手机看动漫,几乎生下来就和移动端生活在一起。那么,成人之后他的阅读习惯是什么呢?他的阅读趣味又是什么呢?他的讨论习惯又是怎样的呢?


我现在没有答案,也没发现端倪。之前我一度觉得双向链接这种形态可能是未来,但现在也不确定了,因为太麻烦,也太不够直观。之前我还一度认为视频的单位时间信息密度不够,但现在看起来好像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因为伴随性阅读逐渐变得多了起来。包括出现得最早的播客,目前也在悄然复兴。阅读是不是还得用眼睛,在今天也需要打上一个问号。

总之,这些问题我没有答案。它又不适合放在社交媒体上加以讨论,因为没有足够的空间;也不适合放在公众号上加以发布,因为它全然是一种个人的自我对话。所以,开设一个Blog记录下来。如果引擎还在运转,人类还没有被App圈禁殆尽,那么或许会有远方来的答案。即便没有也没关系,就当之一头电子毛驴偶然间的梦境吧。

一种Prompt写法

  今天这张图值得一说,因为它的生成方式有些特别。它和我其他的插图在制作工具上没什么两样,都是使用Midjourney 5.1 版本。但是,它的Prompt却还是我第一次见到。 这里我先把它抄录下来: A highly detailed impressionist paintin...